绍兴市越城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是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负责管理本辖区质量、标准化、计量、合格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并行使执法监督职能。 (一)统一管理和指导全区质量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工作;组织推进质量振兴工作;组织实施名牌战略;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研究分析全区产品质量状况。 (二)统一管理全区定地方标准规范;依法监督标准的实施;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 (三)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全区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全区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四)统一管理全区合格评定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 (五)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产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本辖区纤维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受委托组织协调较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六)负责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开展风险监测工作;按职责分工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 (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对使用环节进行行政许可及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考核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依法查处质量违法行为;按照分工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违法活动;负责本辖区质量技术监督投诉、申诉和举报工作。 (九)负责本辖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推进实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十)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 (十一)承办区政府和上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