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绍兴市越城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一、中共绍兴市越城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落实区委对机关党的工作的决定、指示,提出机关党的建设的规划,领导区直机关党组织搞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政治建设,做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
2.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参与对各部门党组(党委、工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管理。
3.负责指导协调区直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
4.加强对部门领导班子的了解和监督,为区委考察干部提供建议和意见。
5.负责区直机关党组织的设置及其隶属关系调整的审批。
6.负责区直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任职的审批。
7.负责区直机关党员发展的审批。
8.按照审批权限规定,负责审议和批准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和处分决定。
9.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审批上述群众组织领导班子的组成及职务的任免,讨论研究这些组织的重要工作,支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10.牵头搞好区级机关部门年度工作考评。
11.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绍兴市越城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决算包括:中共绍兴市越城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本级决算。
二、中共绍兴市越城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中共绍兴市越城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绍兴市越城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度收入总计190.02万元,支出总计190.02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47.78万元,增长33.59%,支出总计增加47.78万元,增长33.59%。
(二)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54.88万元,占总收入81.51%,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30.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0.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68.45%;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4.8万元,占 13.0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74.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31万元,占 90.32%;项目支出16.87万元,占9.68%; 经营支出0万元,占 0%。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0.72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9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44.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3.11万元,项目支出16.87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9.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各类支出24.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绍兴市越城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64.92万元,支出总计164.9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33.76万元,增长25.74%,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33.76万元,增长25.7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绍兴市越城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49.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76%。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增加53.06万元,增长55.09%。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中共绍兴市越城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6.35万元,支出决算为149.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4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60.16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109.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1.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26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16.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相应支出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7.81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6.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养老保险上线时间较晚。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3.12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2.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职业年金上线时间较晚。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7.54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11.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公积金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73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2.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4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购房补贴调整。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绍兴市越城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2.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
公用经费13.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六)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中共绍兴市越城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故此栏无数据。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无“三公”经费支出。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42万元,下降100%,其中:
2.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无人员因公出国(境)。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3.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接待支出。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7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无车辆。
(八)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1. 2017年度中共绍兴市越城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1个项目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万26元,实际支出16.87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良好,机关党员学习教育较到位。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党员教育活动及培训”和“机关文化建设文体团体活动”项目预算安排26万元,实际支出16.87万元。该项目是依据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为更好地搞好区直机关党组织思想、组织、作风和政治建设,组织管理区直机关下属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而设立的,项目实施能严格按预算批复用途使用资金,支出合法合规。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区直机关党组织书记培训、党员主题教育、警示教育、主题书画摄影交流、机关文化节、篮球赛等各类活动所产生的相关工作经费。该项目完成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预期目标。项目存在问题尚无,整改措施尚无。
3.以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本单位该年无重点项目,故本栏无数据。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中共绍兴市越城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11万元,比上年度增加0.4万元,增长3.15%,主要原因是单位总体人员增加,日常公用经费开销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中共绍兴市越城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共绍兴市越城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5.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原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